建筑资质的全称根据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是建筑业企业资质,简称建筑资质,在从事电力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输变电工程、机电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等工程项目施工的时候,建筑工程施工企业需要具备相对应工程的建筑资质,有了资质许可方可进行工程项目承包和承揽,建设工程的施工。没有资质进行施工行为已经被住建部门认定为非法行为,今天我们来说说如何办理建筑资质和整个建筑资质的办理过程。
1、建筑资质办理,首先要选择对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这个可以在北京市住建委查询到
网址:http://bjjs.zjw.beijing.gov.cn/eportal/ui?pageId=308870
2、办事大厅系统注册
3、建筑资质办理所提交基本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 样表下载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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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业务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申请人从首都之窗下载空表填写 |
二 | 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范本下载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 |
三 | 企业章程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不涉及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须加盖工商查询章或查询二维码 |
四、办公场所证明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电子 | 不涉及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办公场所的 |
(二)、办公场所属于租赁的还需 | |||||||
1 | 租赁合同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不涉及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办公场所的 |
(三)、办公场所属于借用的还需 | |||||||
1 | 借用协议 | 申请人自备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不涉及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办公场所的 |
五 | 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 申请人自备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其他;电子 | 不涉及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 |
六、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 |||||||
(一)、如职称证书的专业与申报专业一致,提交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电子 | 不涉及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 |
2 | 职称证书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电子 | 不涉及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 |
(二)、如职称证书的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但是学历专业与申报专业一致时,需同时 | |||||||
1 | 学历证书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不涉及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 |
七、技术负责人的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电子 | 不涉及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 |
(二) | 职称证书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电子 | 不涉及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 |
(三) | 毕业证书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不涉及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 |
八、技术工人的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电子 | 不涉及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 |
(二) | 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不涉及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 |
或职业技能证书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电子 | 不涉及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 |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企业如已向北京市公安局申请制作了电子印章,可通过在业务系统中上传加盖电子印章的申报材料申请办理业务,无需再到现场申报,办理业务咨询电话89150138。其中涉及申请“交通、水利、通信、电力”等专业资质业务暂不适用。 电子印章的制作及使用,说明如下: 1.请到市公安局首都治安微提示公众号查看电子印章制作要求,并下载客户端。 2.请使用公安局免费的客户端软件对您上报的电子文件进行签章后上传。 3.电子文件签章目前只支持pdf格式文件。 未取得电子签章的企业,提交的书面材料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由北京市住建委以及委托各区许可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三级资质审批中实行告知承诺制。注册地在北京,已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在满足我市城六区禁限要求前提下,登录建筑业资质申报系统,选择告知承诺制申报流程(077业务流),承诺符合相应资质标准,在系统中提交相关资料,注册所在地区住建部门网上受理后,公示期内未收到举报的,即颁发资质证书。 |
4、建筑资质办理基本流程
办理环节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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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 |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材料齐全,装订规范。系统上传材料清晰完整。 | 受理通知书 | ||
审查与决定 | ||||||
决定 | 15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申请人条件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做出准予许可决定。否则,做出不予许可决定。 | 短信通知 | ||
颁证与送达 | ||||||
制证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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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网站下载:http://zjw.beijing.gov.cn |
5、建筑资质办理流程图